芬顿大厅

歧视投诉程序

歧视投诉程序

歧视过程为学生

为教员/员工歧视过程

纽约州立大学,继续努力寻求公平在教育和就业和支持联邦和州的反歧视立法,采取了投诉程序(2015年4月)提示和公平的调查和解决指控的非法歧视基于种族,肤色,国籍,宗教,年龄,性别,性取向,残疾,资深地位和婚姻状况。性骚扰是一种形式的非法歧视的上述保护类别。行为可能构成骚扰下定义描述如下。这个投诉过程可以使用任何学生或雇员的国营大学校园。

员工申诉程序通过谈判合同,建立学术申诉评议委员会、学生纪律申诉委员会和任何其他程序定义的合同将继续运营。此外,这个过程不会以任何方式剥夺原告的文件的权利在执行机构,如纽约州的人权,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美国民权办公室教育部,和办公室的联邦合同合规美国劳工部。然而,在提交给其中一个执行机构外,或发起诉讼,诉讼将被称为大学顾问办公室进行审查。

大学这个过程提供了一种机制,通过它可以识别、应对,防止非法歧视的事件。大学承认并接受自己的责任在这方面,相信这个内部,non-adversarial申诉过程有利于学生,教师,职员,和管理,允许调查和解决问题而不诉诸经常昂贵和耗时的州和联邦执法机构或法院的程序。

警察也有一个大学沉默的证人计划,它允许一个单独的电子报告犯罪或事件,已经目睹了。报告关于种族主义、同性恋、其他歧视性言论/行动,或骚扰,将被发送到平权行动官/第九条协调员以及大学警察。如果犯罪事件了,大学警方将调查并尽可能地跟进。如果它是一个偏差事件中,该报告将转发到办公室学生行为,和办公室的平权行动/第九条协调员。如果个人提交报告留下他们的联系信息,警察部门或其他有关方能够提供一个更新的情况。然而,匿名提交的表单可能。


定义:

性骚扰的就业设置被定义为:

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性好处,其他的例如用语言或肢体行为进行骚扰性自然当发生下列:

  • 提交这样的行为是由个人的一个术语或条件的持续就业、晋升或其他的就业条件。

  • 提交或拒绝这种行为作为依据就业决策影响一个员工或求职者。

  • 这种行为是为了干扰个人的工作表现,或创建一个恐吓,敌意,或进攻的工作环境。

性骚扰的教育设置被定义为:

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性骚扰包括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性好处,和其他语言,非语言或肢体性性质的行为。性骚扰的学生拒绝或限制,根据性别、学生参与或获得利益的能力,服务或教育机构的项目机会。

骚扰的保护特性的基础上(s)以外的性/性别:

骚扰基于种族、肤色、年龄、宗教、或国家的起源、残疾、性取向或其他受保护的特点是口头,书面,图形或物理行为涉及一个人的种族、颜色,或国籍(包括一个人的祖先,原产国,个人或原产国的父母,家庭成员,或祖先)或其他受保护的特征是足够严重,普遍的、持久,干扰或限制个人参与或受益于教育机构的项目或活动。

信息是改编自纽约州立大学的歧视投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