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见习

自修室
自习室是教育发展计划学生支援服务的一部分。提供结构化的学习时间,学生可以在EDP计算机实验室完成他们的自修时间在白天或晚上在指定地点。EDP学生监督晚自习室。完成自修时间的EDP学生

这些学习环节为我们的学生提供完成家庭作业、写论文和准备考试的机会,在一个没有干扰的环境中,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学术地位。无论学生是否被要求参加,我们都鼓励我们所有的学生利用自习室。我们发现学生们适应得很好,看到了这种结构化学习系统的好处,以及它如何反映在他们的成绩上。

缓刑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关于学业进步、留校察看和开除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这些标准和条件在大学目录中有概述和定义。教育发展计划已经建立了额外的学业进步指导方针,试图识别和提供指导,我们的学生谁正在经历的学业困难,可能导致解雇。所有EDP学生都应保持平均学业成绩水平(累计GPA 2.0)。

学生必须遵守由他们的辅导员和/或学生所在部门设计的试用期合同。合同由学生审阅后签署。合同的指导方针因个人和学业成绩的严重程度而异。缓刑合同可能需要强制性的辅导和/或课程,更频繁的辅导员访问,并出席小组咨询会议。每个合同中都规定了获得平均水平(2.0累计GPA)的最低学期成绩要求。如果学生没有签署合同或遵守合同签署后商定的指导方针,学生将接受教育发展项目主任的审查。当学生的学习成绩无法弥补时,学校可能会放弃对学生的支持,建议开除学生。接近试用状态的学生将被给予学术警告合同作为警告提醒。

以下是EDP提供的服务列表。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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